2017年河北省承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辅警15名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公开招聘聘用制交通勤务辅警人员的
公 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公安队伍警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维稳处突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交通勤务辅警。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人才观,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男性交通勤务辅警1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承德县户籍(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不含户口在集体户管理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社会表现良好,严以修身,具有良好的人品和职业道德素质;
3、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4、身高在1.75米以上(含1.75米)。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4、已违反纪律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8:30至2017年5月12日15:00(共5天)。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相关条件,认真阅读《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④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2日17:00);“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⑤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并牢记登录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达到1:2的报名比例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则适当减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此次笔试由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含《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并将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①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17年5月18日上午8:30至5月19日下午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⑥考生可登陆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报考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校证明)、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报名信息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
①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公布参加面试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评委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并将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③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④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价值观念等。
⑤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警校毕业生、法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退伍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标准除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具体包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特殊标准。另外,根据工作性质需要,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计算方法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计算方法的15%为合格(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标准体重计算方法(男性):(身高cm-80)×70﹪)。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县交警大队负责考核。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有反映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其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确定招聘人选,由劳务公司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被聘用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通过县人社局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和保险以及服装由交警大队予以保障,人员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理使用。
3、为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4、被聘用人员工资每月1650元。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3017083。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