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人)(2)
(三)初审
由贵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以说明理由。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6日9:00至2017年5月21日17:00。符合考试人员将于初审结束后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示3工作日。
(四)笔试
经初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为预防医学相关知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分40%。
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9:00-11:30。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者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原件(附表2)和岗位从业经历证明的原件(附表3)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不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规定资料不齐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3号楼3117办公室<可乘坐公交车701路、702路和703路到终点站贵安新区管委会下车>)。
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含自愿放弃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六)面试
对笔试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且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4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分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
面试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总成绩(笔试按比例折算成绩+面试按比例折算成绩)上予以加分:
1.对博士学位者或获得报考职位正高级职称的加2分;对硕士学位者或获得报考职位副高级职称的加1分。
2.报考人员为县级疾控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或者地(市)级及以上疾控中心业务科长正、副科长的加1分。
3.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算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