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人简章(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为用足招聘计划和择优选拔人才,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统一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通过公开选岗办法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相同岗位根据岗位名称确定。
2.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按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人数: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后确定。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报考须符合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表中各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考生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根据指定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添加信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6:00。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泰兴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根据岗位表笔试类别,笔试内容主要为: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B类为中医学;C类为基础护理;其他类(D1、D2、D3、D4、D5、D6、D7、D8)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相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根据简章规定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相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专业,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