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怀柔区卫计委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5名
2017北京市怀柔区卫计委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卫计委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5名,其中北京怀柔医院6名、妇幼保健院1名、安佳医院2名、牙病防治所1名、卫计委人才服务中心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回避事项的有关规定;
(五)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5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见附表《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网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及网址:5月23日(周二)10:00至5月24日(周三)16:00,登录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611131818
政策咨询电话:8681098
(三)打印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经初审通过后,由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
(四)现场资格审查。 2016年5月25日(周四)至5月26日(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南平房会议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诚信承诺”栏内须有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其它条件”所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安排
(一) 笔试安排。
1.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6月12日(周一)9:00开始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周六) 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2016年6月,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rs.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 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需求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安排。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 具体时间和面试名单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rs.gov.cn/)公布。
(四)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rs.gov.cn/)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组织体检
区卫计委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与聘用
区卫计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r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附表: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怀柔区卫计委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