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7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公告规定,本次上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5日。
2017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是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下设医学情报研究和卫生政策研究专业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其中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简称“所”)创建于1959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医学科技情报研究与咨询专业机构之一;2006年底,顺应卫生改革与发展形势,经上海市编办批准增挂“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简称“中心”)牌子。2012年“上海市卫生技术评估研究中心”、“上海医药卫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相继在所(中心)挂牌成立。
我所(中心)内设医学科学情报研究部(查新办公室)、卫生政策研究部、科研事务服务部、期刊部、事业发展部和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业务包括主要业务包括卫生政策研究、卫生技术评估、医学情报研究、医学科技查新检索和咨询服务、医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管理、医药卫生技术转移与推广服务、医学专业期刊编辑出版等。近年来,单位以“创建一流卫生智库”为目标,以“促进循证卫生管理决策,助力卫生改革与发展”为使命,探索形成了从信息获取、整合研究到交流传播、政策转化的较为成熟的业务发展模式,努力建设政府部门想得起、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新型卫生智库。因单位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卫生政策研究岗,职数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部门:卫生政策研究部
招聘岗位:卫生政策研究岗(3名)
职位说明:承担卫生政策课题研究及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招聘条件:
1、男女均可,40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学、以及公共政策、经济和管理等相关专业)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研究背景,熟悉卫生政策或经济学等学科;
4、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技能;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性格沉稳,为人正直,诚实严谨;
7、英语六级成绩合格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首页“招贤纳士”栏目中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在填写完整后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扫描件)和相关材料(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尚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并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obs@shdrc.org,邮件标题请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更改为本人名字作为附件发送。请在个人简历内附上电子报名照,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大小200KB以下。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我所(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核时间:2017年6月中旬
2、考核地点:以准考通知为准
3、笔试
由我所(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或前两名者(根据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组织考察
由我所(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所(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02号
联系人: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龚先生
邮 箱:jobs@shdrc.org
联系电话:33262023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