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泰州市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2)
4.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笔试报名费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2日17:3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00,地点: 靖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民中路123号)。
(三)公共科目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持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民中路123号)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范围见《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实绩评价
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二》)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实绩评价。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实绩评价人员。实绩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绩评价主要是对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了解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工作作风以及任职、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情况。实绩评价总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实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实绩评价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实绩评价的直接累加成绩[无实绩评价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3)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无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有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实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