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北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73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计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天津北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73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1999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
6.大学专科或本科未取得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8日);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及《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7年6月9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网址: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8:00- 6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0日8:00- 6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卫计系统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7日下午2:00—4:00,到天津市北辰区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北辰区京津公路与果园北道交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2017年7月1日9:00到12: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6日8:00至7月8日10:00。
(二)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技能考核×50%。
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理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需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自备零钱),并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聘用
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凡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考务电话:022-26390925
网站咨询电话:022-58077819
监督电话:022-26823981
来电咨询时间:6月9日至6月26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天津市北辰区卫计委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