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63名公告(2)
6、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17年7月4日-7月7日,通过昌吉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cj.gov.cn)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查看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应用-人社局-通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加分:
(1)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县(市)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以考生所上传信息为依据,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7月14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7月21日-7月25日上班时间;地点:州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局服务大厅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楼服务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和二楼,市内乘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保障大厦站即到)。
1、考生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以2017年6月16日为准。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经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招聘职位入闱资格考生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违纪和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
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见附件5)、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协议书);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协议书)、工资表;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和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6)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
(7)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7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5、报考州矿山救护队招聘职位的考生,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于7月17日前完成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6、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7月26日前完成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资格。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通过实务操作考试的考生,按照具体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州招聘办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7月28日-8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实务操作考试:
(1)招聘职位“其他条件”中规定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或简章中规定有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2)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考生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3、公布成绩:
2017年8月10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①总成绩(无实务操作)=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②总成绩(有实务操作)=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50%+实务操作成绩×50%)×60%。
③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20%+实务操作成绩×80%。
4、领取体检通知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领取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实务操作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
1、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组织及标准:
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6)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