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精河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0人公告
2017年新疆精河县继续开展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水利、扶贫和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新疆精河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0人公告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全县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20名。服务岗位主要为乡镇及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一线岗位。查阅及下载地址: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
(二)招募对象
博州精河县户籍或生源的择业期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1日—7月15日。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站(http://www.xjggjy.com/)查阅《报名流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提供以下资料:
㈠自行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2份;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㈢报到证复印件1份;㈣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㈤一寸免冠近期红底照片3张。并在7月10日-16日期间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提供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书(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08室)。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9日;
3.笔试要求:考生于2017年7月18日到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由精河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5日。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培训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
(六)上岗
2016年9月1日由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新招募大学生上岗仪式。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农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农林牧渔大类内专业。
(二)报考水利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为水利大类内专业。
(三)报考扶贫、劳动保障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不限。
(四)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大类内专业。
(五)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为教育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母语为非汉语的考生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六)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岗位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精河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9-5332379、5332197
监督电话:0909-5320690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