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103人)(5)
十二、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十三、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 0874—3315025
监督电话:麒麟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0874—3335206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32038
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6177161
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qjrs.cn/show_qj.asp?Twzbh=1&id=10046&lb=12&xm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