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吴兴区医疗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4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 星期六)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弘毅道远人力资源市场(新华路501号,新华府小区南门口),现场报名一天。
3.须提供资料:
(1)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户籍条件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户主和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涉及执(职)业资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表见附件3)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岗位培训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如实填写并提交《吴兴区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贴好照片),并另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请报名者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完成资格复审后确认报名有效。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
材料齐全者,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4.本次招聘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医生招聘岗位,埭溪、东林、妙西镇三家单位的所有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余岗位招聘2人(含2人)以上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开考,招聘1人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含)起2日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受理改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5.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区卫生计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理论知识为主,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入围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吴兴区卫生计生局网、吴兴人力资源网。
此次笔试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60分(含60)以上人数占85%及以上的,则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含60)以上人数不到85%的,则按照淘汰1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无面试资格。
2.面试。笔试后,各招聘岗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3人(含3人)以上的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2∶1的,参加笔试人员且成绩合格的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3人以下的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1的,参加笔试人员且成绩合格的均进入面试。
此次招聘涉及的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均在吴兴区卫生计生局网、吴兴人力资源网公开发布,请密切关注。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三)体检与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空缺职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吴兴区卫生计生局网、吴兴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
2.聘用。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