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温泉县招聘32名乡村医生公告
2017年新疆温泉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2名。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5日-7月15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温泉县招聘32名乡村医生公告
一、招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卫生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族别不限。
3.具备医疗卫生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人员。
4.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5日-7月15日
3.报名地点:温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二楼人教科。
㈡考试安排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2.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㈢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综合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政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该岗位综合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㈣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温泉县政府网站(http://www.xjw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㈤报到
拟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个人人事档案至温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㈥聘用待遇
1.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属乡镇(场)卫生院报到,并与卫生院签订《乡村医生聘用合同》。
2.聘用的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实行聘用管理。合同期限定为3年,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1200元/月,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800元/月,其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按工作完成情况,经考核按要求给予发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不纳入事业编制。
三、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涉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招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温泉县卫生和假话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温泉县卫计委:0909-8222075、8224700
监督电话:温泉县纪委监察局:0909-8226177
温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