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等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84人)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化解城关地区中小学大班额。同时也为了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勤奋敬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能任贤的用人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选调方式,从榕江县民族中学、古州镇头塘小学、石灰厂小学等学校选调84名在职教师补充到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古州镇第三小学、古州镇车民小学等3所学校任教,以缓解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缺额问题。为做好选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等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选调上来。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委托县教科局会同第三高级中学、古州镇第三小学、古州镇车民小学具体组织。
(二)选调具体工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选调计划:本次计划由榕江县民族中学选调36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到榕江三中任教,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类型及岗位条件详见《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2017年选调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古州镇第三小学选调计划:本次计划由古州镇头塘小学、石灰厂小学、月寨小学、料里小学等学校,调选30名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教师到古州镇第三小学任教。其中:从头塘小学选调16名、石灰厂小学选调8名、月寨小学选调2名、料里小学选调4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类型及岗位条件详见《古州镇第三小学2017年选调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古州镇车民小学选调计划:本次计划由古州镇六佰塘小学、口寨小学、华优小学等学校,调选18名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教师到古州镇车民小学任教。其中:从古州镇六佰塘小学选调6名、口寨小学选调7名、华优小学选调5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类型及岗位条件详见《古州镇车民小学2017年选调教师职位一览表》)。
(四)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选调教师的具体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从榕江民中选调的36名高中教师,2017年秋季学期需留任部分教师承担最后一届高三教学任务(留任的高三教师由县民族中学根据学科结构需要指定安排,并按照县民族中学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对待教学工作的,将取消调入县第三高级中学任教的资格),到2018年8月所有考核合格的留任教师全部到榕江三中任教;其余的选调教师2017年9月将调整到榕江三中任教,以弥补榕江三中的师资短缺。
2、因县民族中学的部分教师不愿意报名参加选调,其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剩余的选调指标,将调整作为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教师的指标使用。
(五)古州三小和车民小学选调教师的具体要求:
1、如果选调范围学校的部分教师不愿意报名参加选调,因此造成原学校超编的,由学校通过考核(量化考核)将排名靠后的教师由学校报县教育主管部门,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社部门审批,根据县内其他乡镇学校教师缺额情况,行文调入教师缺额的学校任教,调入新的单位后,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2、如因选调范围学校的部分教师不愿意报名参加选调,两所学校所剩余的选调指标,将调整作为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教师的指标使用。
(六)通过选调调入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古州镇第三小学和古州镇车民小学的教师,保留其第三轮原聘岗位待遇至2018年8月31日止,2018年9月重新参加所在学校新一轮岗位竞聘。
四、选调条件要求
(一)选调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师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并符合选调学校《2017年选调教师职位一览表》所要求的所有岗位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选调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的教师,必须在县民族中学任高中学科满三个学年度及以上的时间。
7、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选调办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面试说课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遴选(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和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8日
2、报名地点:县教科局人事股或选调教师的学校教务处。
3、报名要求:
(1)填写填写《榕江县2017年选调城关中小学教师职位报名表》(附件五)、《教师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六)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选调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获得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三)面试及有关要求
面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教科局于面试前三天通知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说课按百分制评分。
当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人的选调职位,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四)考核及有关要求
1、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选调教师的考核规定及有关要求
主要考核参加选调教师任高中教育教学以来的工作业绩(以表彰奖励为准),表彰奖励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表彰奖励加分封顶10分)。
表彰奖励加分范围确定为以下六类,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多次表彰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认定时间段:2012.9.1——报名截止日期。
(1)获县委县政府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包括州表彰)为高中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5、4、3计分,教学质量奖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2)上高中优质课获得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省级5、4、3计分;州级4、3、2计分;县级3、2、1计分,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3)获得省、州、县级教育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高中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分别计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4)教师辅导奖。辅导高中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各级科研机构、各级科协、各级专业协会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艺术、体育活动获得国家、省、州、县级表彰为辅导一、二、三等奖的,每次按国家级5、4、3省级4、3、2,州级3、2、1,县级2、1.5、1给辅导教师加分。
(5)获得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多部门联合表彰)、县组织人社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十佳乡村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每次分别计4、3、2、1分。
(6)获国家、省、州、县级教育科研部门表彰为高中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者分别计6、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2、古州镇第三小学和古州镇车民小学选调教师的考核规定及有关要求
主要考核参加选调教师的工作业绩(以表彰奖励为准),表彰奖励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表彰奖励加分封顶10分)。
表彰奖励加分范围确定为以下六类,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多次表彰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认定时间段:2012.9.1——报名截止日期。
(1)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5、4、3计分,教学质量奖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2)上优质课获得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省级5、4、3计分;州级4、3、2计分;县级3、2、1计分,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3)获得省、州、县级教育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分别计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4)教师辅导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各级科研机构、各级科协、各级专业协会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艺术、体育活动获得国家、省、州、县级表彰为辅导一、二、三等奖的,每次按国家级5、4、3省级4、3、2,州级3、2、1,县级2、1.5、1给辅导教师加分。
(5)获得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多部门联合表彰)、县组织人社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十佳乡村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每次分别计4、3、2、1分。
(6)获国家、省、州、县级教育科研部门表彰为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者分别计6、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五)选调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面试得分 + 考核得分。
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审批调动
经面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由榕江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5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将选调结果报送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6674921、6674392 (榕江县教科局人事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5- 6674388 (榕江县教科局纪检监察室)
查询地址:查询地址:榕江县人民政府网 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rjxjygg@163.com
(附件五,报名册)榕江县2017年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rongjiang.gov.cn/doc/2017/07/04/300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