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公安局河北分局公开招聘治安辅警1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北区的社区警务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治安辅警工作人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天津公安局河北分局公开招聘治安辅警13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方面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红绿色盲、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
3、男性,年龄在22周岁—35周岁 (1982年7月14日至1995年7月14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及以上,不低于50公斤,实际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5% 。(见附件《身高体重标准表》)
4、根据工作需要能够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随时夜班。
5、复员、转业军人、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6、报考计算机相关岗位的,须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主要工作职责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治安管理巡逻、安全保卫、计算机操作等工作。
四、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测(巡控岗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五、发布公告、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公告、报名、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公告时间:2017年7月15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六、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考者开展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公文写作水平。基本常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科技、历史、管理及计算机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6:00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进入笔试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8月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证、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开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址: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区分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厂院内)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体测
报考巡控岗位须体测,体测标准如下:
体测时间:2017年8月8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测合格者进入面试。
九、面试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8月10日9:00至8月12日16:00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进入体检的,按照招聘条件中优先原则进入体检,条件相同情况一同进入体检。
1、巡控岗位:比照招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2、计算机相关岗位:视力标准按矫正视力5.0以上,其他项目比照人民警察标准。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在体检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体检不达标人员的情况,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政审
政审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组织进行。
在政审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按照治安辅助力量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合格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工资2600元左右(五险一金后实发)。
报名咨询电话:86361571
监督电话:28013505
工作时间:9:00-12:00 14:00-17:00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