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曲阳县招聘中小学、职中和幼儿园教师215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试形式在我县招聘教师215名。特公告如下:
2017年河北省曲阳县招聘中小学、职中和幼儿园教师215名
一、招聘名额具体分配
本次共招聘教师215名。
1.中小学教师179名,具体分配是:语文教师44名,数学教师39名,英语教师30名,品德与社会10名,科学10名,音乐教师11名,体育教师13名,美术教师10名,微机教师12名。
2.幼儿园教师18名,具体分配是:永宁幼儿园9名,第一幼儿园5名,孟良河幼儿园2名,南街幼儿园2名。
3.职教中心教师18名。具体分配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师4名,美术教育专业教师1名,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教师2名,电子商务(或市场营销)专业教师2名,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教师1名,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雕塑专业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
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的4个名额按幼儿园教师招聘方式进行,按职教中心招聘条件录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到岗后一年半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予以清退。
以上两条的应聘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本县任教5周年,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有教师资格证。
(二)职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或专升本毕业生),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会计、电子商务、土木工程、艺术设计、雕塑专业五科考生若未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需在到岗后一年半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予以清退。本县在编、特岗及县招聘教师不准应聘。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应往届普通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法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职中招聘含技能测试)、面试(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应聘职中美术、艺术设计、雕塑专业的考生在参加笔试后要进行本专业技能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27日。
2.报名地点:曲阳县职教中心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本人档案或报到证;(5) 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6)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在本县任教5周年及以上的,需提供任教学校开具的证明(邮箱或网站下载)及相关佐证材料;(7)填写《曲阳县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表》(邮箱下载)。
4、考生请登录网站(https://ourmail.cn/login)在邮箱(用户名:rsg4227819密码:rsg4227819),下载相关表格、查询相关须知及各项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
2.考试地点:曲阳县永宁中学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笔试内容:应聘学科课程、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三)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时间:2017年8月2日
2.面试(试讲)地点:曲阳县永宁中学
3.面试(试讲)方式。
根据各招聘学科名额1:1.5的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评委由外聘专家组成。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答辩形式,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应聘职中教师试讲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评委按照评分细则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试讲)成绩)张榜公布。面试(试讲)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五、待遇
所招教师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执行。待有编制空缺时,逐步纳入财政编制。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