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40人公告(2)
缴费时间:2017年7月24日 11:00-7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8月2日14:00—8月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7年泰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泰山区教育系统教师及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7月28日(8:30—11:30、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东岳大街16号院内区人社局4楼)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2017年泰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泰山区教育系统教师及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应聘定向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岗位代码为“1”开头)和综合(岗位代码为“2”开头)两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 9:00—11:3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