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197人)(4)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选岗及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选岗及体检。
八、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放弃选岗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组织已经选岗的其他考生重新选岗。
九、体检
考生完成选岗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rlzy.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