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区招聘58名协警和交通协管员
2017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区招聘58名协警和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待遇
岗位和数量:公安协警40名;交警协警8名;交通协管员10名。
待遇: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代理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六个月),工资标准为河北省社会平均工资60%,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法纪、品行端正,无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三)具有开平区户籍,户籍日期截止到2017年7月25日。
(四)报考性别、年龄要求: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7月25日至1999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时间安排
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招聘岗位报名,各岗位不可兼报。
(一)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7月31日8:30至2017年8月2日17:30。报名地点:唐山市开平区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3372323。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交镇街以上党组织提供的党关系证明)、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考务费100元。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报名人员于8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开平区人社局大厅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招聘程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长跑,测试成绩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制定计分标准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评分表随公告公示),根据体能测试时间确定得分,未跑完全程不计成绩。体能测试达标标准为60分,体能测试未达标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
(三)加分成绩:中共党员+1分;退伍军人+5分。符合两项加分分数为累计分数。
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加分成绩 。
如各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下列顺序录取: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如以上情况都相同,末位超过计划招聘名额,并列人员均不予录取。
(四)体检: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1:1分别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裸视0.8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cm-105=标准体重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缺陷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其余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次出现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情况,不再递补。
(五)政审:根据体检结果对入选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区人社局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招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招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以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本人申请,报用人单位审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履行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招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以及不能履行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解除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唐山市开平区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