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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6名

2017-07-27 14:33  |  山西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人社字〔2012〕49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结合各学校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山西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6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阳人社字〔2012〕49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名额及待遇(36名)

  1.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保健医岗位共计36个,具体情况见附件。

  2.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保健医为全额事业在编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及保健医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日-1999年8月3日期间出生);

  4.中小学教师需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学位;保健医需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5.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可报低学段且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学科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7.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相关学历、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取得时间均以2017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

  五、相关规定

  1.已就业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人事代理人员可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科升入本科人员、本科升入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均不得报考;

  4.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规定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8月7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3日9:00至2017年8月7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单色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8月7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8月7日17:00至8月8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对招聘的紧缺专业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7年8月15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7年8月24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2:1开考的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对参加面试的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2017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出具毕业证和学位证,需提供学校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招聘办法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保健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

  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成绩(保健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笔试成绩(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70%+《教育综合知识》×3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9日

  上午:9:00—11:00 医学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考试类别进行;

  面试对象为保健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9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保健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聘用人员名单。因部分人员放弃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案由教育局制定并报区人事劳动局核准后,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事劳动局备案。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所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事劳动局办理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劳动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可依据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对录(聘)的所有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到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就业或退回原单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九、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区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353-2292759

  十、其他

  本公告由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其它补充规定,由招聘工作组届时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在相关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353-2292702

  附:2017年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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