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2)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按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9时—8月11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蓝底或红底),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8月21日17时。
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8月22日9时--8月24日1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者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0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8月25日14时--8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9月5日9时--9月8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门。镇海区中医医院的信息管理岗位、镇海区新闻中心的文字记者岗位和摄像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30分)、综合知识(40分)和写作(30分),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将在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hrss.zh.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指标3个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于笔试成绩同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或高考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