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张家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2)
2、提交报名信息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浏览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准确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打印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在报名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字。
报考考生上传数码照片时,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前,请到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详见《张家界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联系方式》(附件4)。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需事先到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开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取得证明原件后再在网报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否则,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不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1、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8:00(工作时间)。
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2、资格审查确认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内,持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和报名表(两份,须在报名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字)到所在招聘单位的人事科→招聘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考生提供的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交给考生,一份由单位留存),并在网报平台后台点击确认该考生报名成功。
3、资格审查确认要求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设立了人事机构的,可由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还需当场提供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要求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7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在提交报名信息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试题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与分值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