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镇江丹阳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0人公告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2018年江苏省镇江丹阳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00-6月6日16: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同意,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计委)决定,所属2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录专业参考目录》。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和参加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6月4日9:00-6月6日16:00;
②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6月4日9:00-6月7日16:00;
③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6月4日9:00-6月8日11: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能退还。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已应聘人员,可于6月11日下午14:00-16:00登录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4日-15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岗位代码为001-041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卫计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提供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166。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市卫计委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卫计委负责,对参加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信网)、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