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18年5月21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www.mnhr.gov.cn)、厦门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提供《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4日—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审查未通过的,由用人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卫生计生局提出意见,经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思明区卫生计生局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试进行,卷面分值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思明区卫生计生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员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考试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思明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思明区卫生计生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思明区卫生计生局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思明区卫生计生局提出意见,报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