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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师范大学招聘72名教师公告(2)

2018-05-24 13:40  |  青海师范大学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经学校资格审查确定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

  考核分为业务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总成绩=业务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30%

  (1)业务能力测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业务能力测试。

  教学、实验岗位业务能力测试由专业笔试、自我介绍、科研情况介绍、规定课程教学(实验操作)、答辩五部分构成。

  教辅岗位业务能力测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

  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2)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业务能力测试情况决定是否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2.行政管理岗位

  考核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1)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均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知识测试。

  (2)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综合知识测试情况决定是否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行政管理岗位笔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6日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学、实验、教辅岗位)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7日进行,所有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23日进行。

  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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