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岗位成绩合格线的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莱阳市政府网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2018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等。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考一科。
本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莱阳市政府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阳市政府查询网站)。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进入莱阳市公安政法干警培训中心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