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鲁东大学公开招聘269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鲁东大学网站(http://www.l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面向博士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博士+毕业学校+姓名”(如:高校教师15+应用经济学+博士+XX大学+王某)。
应聘面向硕士的辅导员岗位人员填写《鲁东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和《鲁东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辅导员+硕士+XX大学+王某)。报名结束后,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鲁东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鲁东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现任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⑥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附件5);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且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证明(附件6)。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鲁东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按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向博士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素养。
面向硕士的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介入、处理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网上查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