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6 月 4 日至2018年 6 月 10 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至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区)内科大楼十四楼人事科报名。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证件及材料:
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验原件),骨科岗位需提供规培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五、考核
为保障引进的紧缺人才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考核采取面试加业务考核的方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 19日 上午: 9:00
2、面试地点: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十五楼二号会议室。(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19号,南侧内科大楼)
须知:面试前签字确认意向科室,参加面试后非经医院批准不得改变意向科室。面试当天需携带报名时需提供的所有证件。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时间、地点:面试后由医务科另行通知。面试分数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业务考核程序。
(三)成绩认定:按业务考核分数转换成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需求数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但业务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录取最后一名若成绩出现并列,业务考核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拟录取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此次招聘考核条款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事科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医院招聘。所放弃的岗位列入下次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