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导读:2018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发布,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6月4日(周一)、6月5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615会议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4日(周一)、6月5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615会议室(可乘坐15、66、72、556、586、625、723、804、811路等公交车至雄楚大道BRT珞狮路站下车)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5、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五、联系电话
027-67888602
附件: 2018年省检察院机关及派出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