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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8-06-04 16:00  |  湖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要求:8点30分以前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1号楼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后楼3-4会议室。可乘车到水果湖站或东一路站下,步行至洪山礼堂附近的省委大院西门(正对水果湖步行街出入口,具体路线请查阅武汉市地图或百度地图)。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包括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2、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身份(编制)证明。

  3、在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时,应将人员身份、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说明清楚,并请留下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在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时,除在单位报考证明中进行情况说明外,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纪录、工资发放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两年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分别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时间累计计算须满两年。

  4、报考综合文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近年来撰写或发表的文章等材料(需汇编成册)。

  5、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需复印一套。

  其他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87237650或027-87237522(办公室)

  附件:
  1、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考生基本情况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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