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黄冈市浠水事业单位通过“绿色通道”引进20名人才公告
导读:2018年湖北黄冈市浠水事业单位通过“绿色通道”引进20名人才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黄冈市从实习实训大学生中引进人才工作精神和浠办文[2014]3号《浠水县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岗位适用人才到浠水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各类人才20人,就业岗位为全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除应具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所必须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三、引进方式
按照浠水县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关要求和程序,与2018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同步进行。
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100元,面试每人50元。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一份《2018年浠水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学籍、学制、学历等真实有效证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负责,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3)准考证领取事项。凭考生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时间:7月9日—7月13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面试。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数超过拟引进人数2:1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拟引进人数2:1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拟引进人数的,按照面试总人数差额2人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在重点考察拟引进人选的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的同时,还将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以依据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结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公示。对拟引进人选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一般不得低于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4224796
监督电话:0713-4236830
中共浠水县委人才办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