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学院招聘非教学岗位45名公告
为满足非教学岗位工作需要,2018年保定学院拟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4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2018年我校公开招聘实训实验教师9名、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28名、其他非教学人员8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须为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国外高校和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并获得学位的证明;
5.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条件
1.实训实验岗位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博士毕业研究生或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毕业研究生。
2.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
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其他非教学人员岗位
①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②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会计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为会计专业),且在会计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
③教学、科研秘书: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一)(二)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
根据岗位性质,对应聘人员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以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拟录用结果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保定学院2018年非教学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bdxyrsc@sina.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姓名—专业—学历—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报名截止到2018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补充说明:2017年已报名应聘我校非教学岗位且所报岗位与2017年相同者,须填写《保定学院非教学岗位确认信息表》(附件3)。我校将按2017年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管理规定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试用期一年。
根据个人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优胜劣汰,优秀者转为人事代理序列。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