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浏阳市选调44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带学历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于2018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到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附一栋3343室)报名。
3、资格审查: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等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考核
1、按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在报考同一类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人员名单、方式、时间、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十、总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十一、体检
1、按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