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3000人)(2)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截止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负责组织。
4、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2日-7月6日18:00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提交相关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的残疾证及户口簿;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逾期不予加分。
5、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1日-7月14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2018年7月31日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下达各市、县(区)项目分配名额,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1日-7日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须在初审通过后即时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工、预备技师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组织体检,并于8月17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确定,并于8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4日前完成补录工作。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通知要求,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岗中脱产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正式到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