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玉林市容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80人公告(3)
5.论文课目加分:属第一作者在核心医学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0.4分,在其他公开发行的医学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1分。
6.参加医学科研加分:参加每一个科研项目的前5名作者,在科研结题后,可各获加分0.1分;结题后的科研项目,如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可各获加分0.2分;如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可各获加分0.5分, 如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可各获加分1分。同一科研项目加分只计算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参加多个科研课题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2分。
以上1-6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规定进行。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按照1:3进行,因实际通过资格审查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前,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八、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依据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三)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学历高者、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时间长者、获取医疗卫生领域奖励层级高者、获同一层级奖励的以次数多者确定为人选。
(四)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由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如遇招聘岗位没有考核人选,已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原报岗位考核对象的应聘者,符合其他同类岗位报名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没有考核人选的同类招聘岗位,经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为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