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省玉溪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2)
(三)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或学位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四)面试。面试人数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取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考生进入面试。若岗位无人报考,在考生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市项目办根据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笔试成绩高低进入无人报考岗位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岗位匹配、志愿服务认知、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确定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进行调换补录。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由市项目办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共青团网站、玉溪青年之声以及“青春玉溪”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共青团网站:(www.yxgqt.cn)。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因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不予录用。
(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重点进行志愿者管理办法、志愿服务理念、办公技能、公文写作、新媒体运用、礼仪等方面内容交流。
(九)签订协议。由各级项目办、志愿者、服务单位三方按照服务时长1年1签订原则共同签署《玉溪市2018年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协议书》。我市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协议1年1签订,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经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三方同意可延期第2年。服务期满2年者享受四项人员政策条件。服务期满2年,原则上进行离岗。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的,服务期满2年,且2年考核中有1次为优秀的,经三方同意并报上级项目办批准才可适当延期第3年。省级地方项目原则上不进行市、县(区)和县(区)与县(区)之间转岗。
(十)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规定时间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十一)补录。市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对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1500.00元/人/月。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团省委统一办理,为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县(区)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