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长治市市直党群机关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8年长治市市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8年长治市市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长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2号楼3楼321室)
联系电话:0355-2192521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各1份;
1.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和地点);
9.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长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3.面试时间将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附件: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