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招聘77人公告
导读: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招聘7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1至7月16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7月18日至19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一、招考岗位
本次考试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鼓楼区2018年第二批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考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8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1、提交个人信息。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一式两份)、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用于制作准考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35周岁以上的女性应聘者还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等材料,于2018年7月11至7月16日,前往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3号2层209会议室参与报名。
2、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于报名时间内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现场审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18日至19日前往区人社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档案综合楼6楼)领取准考证。
4、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现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7月21日—22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无人员报考或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的岗位,将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调剂。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考生因故离职,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部分岗位需在面试后进行专业加试,具体岗位见《2018年鼓楼区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在鼓楼区机构专题专栏人社局专栏网(http://glq.fuzhou.gov.cn/xjwz/ztzl_1/zfgzbm/rsj/)页。
六、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公示前,将核验拟聘考生个人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鼓楼区机构专题专栏人社局专栏网页(http://glq.fuzhou.gov.cn/xjwz/ztzl_1/zfgzbm/rsj/)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依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委办﹝2017﹞8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岗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进行设置,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干部进行全程监督。
卫计考生咨询电话:0591—8382381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64260、87118807
附件1.《鼓楼区2018年第二批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 《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