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事业单位警察岗体能测试公告
导读:2018年宁夏事业单位警察岗体能测试公告已经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8年7月18日-20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体能测评地点为自治区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北方民族大学北侧),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时间
报考全区公安机关社区警务管理岗位的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8年7月18日-20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具体为:
7月18日测评报考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社区警务管理岗位的考生;
7月19日测评报考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社区警务管理岗位的考生;
7月20日测评报考石嘴山市、平罗县、中卫市、海原县社区警务管理岗位的考生。
各市县(区)报考者年龄在31岁(含31岁)以上的考生统一于7月20日参加体能测评。
(二)测评地点
自治区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北方民族大学北侧)
(三)内容和标准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三项全部达标则体能测试合格。
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cm |
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10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cm |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7月17日前下载“宁夏公安机关招聘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1),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2)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不得修改。
2.参加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宁夏公安机关招聘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按照报考职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逾期不再补测,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请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需在不合格测试项目中的“考生签字”处签名;测试合格的考生不签名。
5.体测项目全部合格后,由考官向考生发放“2017年宁夏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成绩通知单”。请考生妥善保存体能测评成绩通知单,以备查询。
6.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宁夏公安机关招聘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
2.填表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