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复旦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海市口腔医院/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成立于1946年,前身是上海市立牙病中心防治所,隶属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院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于一体,系以医防融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上海市文明单位。在复旦大学和上海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医院着力于医教研防协同发展。受上海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上海市口腔公共卫生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指导上海市各区县的口腔疾病防控工作,拥有一支国内最大的口腔公共卫生专业队伍,为居民提供口腔健康服务,着力改善居民口腔健康水平,提高生活品质。我院是上海市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上海市口腔质量控制中心(南区)分中心,并与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建立口腔预防联合教研室,同时是温州医科大学及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学医院。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口腔医师岗位,职数6名;
2、口腔护理岗位,职数2名;
3、实验室助理岗位,职数1名;
4、口腔医技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口腔医师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熟悉医疗质量规范,能独立担当和开展相应工作;身体健康,职业操守良好。有局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或奖励、博士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有SCI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2. 口腔护理岗位: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及以上,本科优先;有工作经验者需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有三级医院护理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三级综合医院ICU,手术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实验室岗位: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或口腔基础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对科研有浓厚的兴趣;有良好的化学或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科研背景与实验技能;有较好的中英文读写能力,可阅读专业文献,有一定的论文和基金撰写能力;近五年至少有三篇SCI论文发表;有厌氧菌培养经验/有质谱样品制备数据分析经验/有干细胞或原代细胞培养经验/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技术熟练者,优先招录。
4.口腔医技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有局级及以上奖励获得者、博士学位获得者、SCI论文有发表者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发送至ssdcrs@126.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8月0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笔试由单位自行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察
由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黎明 顾佳美
邮 箱:ssdcrs@126.com
联系电话:63298475×806 63298475×807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406-2号310室
邮政编码:200002
监督电话:63298475×816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