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衡水学院招聘硕士(人事代理)37人公告
导读:2018年河北衡水学院招聘硕士(人事代理)37人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4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任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海外求学背景或者具有产学研(实践)背景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专职辅导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 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步骤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专职辅导员笔试与面试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任教师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个人详实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裁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衡水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0房间)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4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发布。
(三)笔试
硕士毕业生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公共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将在人事处网站发布。
(四)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体检
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六)公示
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关系。
三、待遇
被聘用的硕士按照《衡水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办字〔2015〕39号)享受相关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0318-6016229
联系人:吴老师 梁老师李老师
五、本公告由衡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衡水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衡水学院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