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陵水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54名公告
导读:2018年海南省陵水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5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7日—8月11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共54名,全部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安排到我县公办幼儿园任教。
二、招聘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陵水黎族自治县户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可放宽到海南省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7日后出生);属于原海南省中等师范学校国家包分配的非并轨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8岁以下(即1980年8月7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4、取得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专科),幼师、学前教育、体育、计算机专业毕业。
(3)原海南省中等师范学校国家包分配的非并轨毕业生。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消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编在岗教师未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8年8月7日上午9:00—8月11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陵水县2018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相关资料,逾期不受理(具体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和附件5)。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请自行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陵水教科”微信公众号下载填报《2018年陵水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要在表内本人承诺一栏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证件材料原件的jpg格式图片(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00KB):《2018年陵水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善后并由本人签名加盖手印后的图片)、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报名材料。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并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4、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陵水教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打印准考证时间的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打印准考证”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并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办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即陵水户籍黎苗族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含绘画、音乐、舞蹈、计算机、普通话等)、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政治素养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陵水教科”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按岗位数以1:1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总分并列,则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少数民族者优先。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的人选,在招聘办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学历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档案等原始档案材料、《2018年陵水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陵水县幼儿园教师招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详见附件2)、《陵水县2018年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以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科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复审。逾期未提交复审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将取消其复审资格,所缺空岗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审查和考察合格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空岗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具体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填报;面试成绩分仍然相同的,以当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场填报岗位的,将视为自愿最后填报。县教科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具体工作岗位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陵水教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府审批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按相关规定予以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符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898-8331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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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