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公告(16人)(5)
八、面试
(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8年8月3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在面试前三天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而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告。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岗位,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及人社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