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许昌市科技馆招聘30人公告
导读:2018年河南省许昌市科技馆招聘3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00—11: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科学技术协会拟委托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科技馆科普服务人员30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一:讲解员,24名。
(1)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基于展览展品的科学辅导、讲解、科学实验、科学动手做等教育活动的岗位,或从事基于教室、实验室、工作室等平台及教学资源教育活动的岗位;负责所在展区志愿者的管理;负责展厅活动信息报道及活动方案的策划。
(2)基本资格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加班加点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4.热爱科技馆事业,具有一定的科学专业知识,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与分配,个人形象气质佳,举止大方得体,有较强的亲和力,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活动组织能力,普通话表达良好,吐字清晰,音质纯正,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许昌市户籍(含县市区)。
岗位二:展品维修维护技术人员,6名。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馆展示装备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及保养,负责及时修复因各种原因发生故障的展示装备,负责全面分析展示装备的运行状况与态势。
(二)基本资格及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普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 40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类、计算机信息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
3.许昌市户籍(含县市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许昌市科学技术馆一楼办公室(许昌市科技广场正北侧)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报名者须递交《许昌市科学技术馆科普服务人员报名表》一份(本表可到科学技术馆现场填写)。
⑵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3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8月23日-8月24日到许昌市科技馆一楼领取《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应随带身份证、应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应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根据拟聘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聘用人员确定后,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市科技馆报到安排上岗工作,市科技馆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工作条件及待遇
(一)工作条件
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闭馆休息,其余一天休息根据部门工作安排进行轮休),工作时间为9:30—17:00。法定节假日须正常上班。
(二)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为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约172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保险。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咨询电话:0374-3331699
张老师:13782266601
马老师:1563878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