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柳州市三支一扶招募公告(200人)(3)
(七)体检。2018年11月25日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毕业生进行体检。
(八)签订服务协议。2018年12月1 日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订《柳州市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一式4份,同时报送一份给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九)其它事项:“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到上岗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经报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取消其招募资格。如因“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不合格或岗前培训不到位出现空岗时,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可进行补录或调剂。
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后,符合规定的,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满后留在当地就业。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鼓励“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①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②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区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③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④“三支一扶”支医类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在县范围内可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现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