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公告(90人)(2)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4日— 9月5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综合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南山东路14号)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数(或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1:3时,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或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及以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根据不同专业岗位特点,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的顺序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现场抽签情况决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实际人数)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及时在省卫生计生委和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应试人员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总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我院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以及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我院组织体检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评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考察
应聘者的考察工作由我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我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曾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递补。
五、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