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招聘公告(50人)(3)
(八)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3.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九)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特巡警组和普通辅警组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2.特巡警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
普通辅警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
3.笔试、面试、体能、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顺序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中选择高分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办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4.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做出体检结论的,不予递补。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汇川警训”公众号(hcqgaj110)和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一楼大厅公示。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环节、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汇川警训”公众号(hcqgaj110)和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一楼大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