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27人)(4)
1.01至08岗位按照有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折算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09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后,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折算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5)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 I比例最后1名或者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方能参加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l:l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 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体检时间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以及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