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省中医院招聘人员公告(74人)(3)
面试前叁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塬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其他岗位公开招聘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项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权重计入总分,即为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的则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按照考核招聘面试程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综合总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