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海西州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30人)(2)
7、录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海西州公安局一楼电教室(地址:德令哈市都兰西路25号)。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报名。考生在报名时,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招聘的所有岗位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