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2)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bt.nm12333.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1日8:30开始至17:00止;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3日8:30开始至9月5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交费截止时间:“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交费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蒙汉兼通岗位不再进行转岗(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退费将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考生需重新报名普通岗位)。普通岗位交费时间为:9月3日至9月6日12∶00。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17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6.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
8.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部分不限专业或多种专业均可报考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蒙汉兼通定向岗位(专业技术、管理)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蒙文卷),满分为100分。除蒙汉兼通定向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用
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参加试讲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5%、面试占总成绩的5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将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